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4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徽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平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