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4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卫东主任受市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平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合肥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守正创新、履职担当,以更高质量立法护航改革发展,以更高质效监督服务中心大局,以更高水平服务支持代表履职,以更高标准要求抓好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合肥的生动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