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联合下发通知,授予嘉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25家医疗机构药房“规范药房”称号。
根据《瑶海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三医协同”,紧密配合,按照“分步推进,跟进指导,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确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全力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积极完成2025年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县域医共体的村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规范药房(库)”建设目标。经过医疗机构申报、联合现场验收等程序,合肥军海医院等114家初次创建医疗机构、瑶海区嘉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1家已取得资格需复核医疗机构均符合验收通过标准。
下一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与卫健、医保部门协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严格“规范药房(库)”验收标准,对已通过验收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瑶海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使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