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 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4号)文件精神,对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粮食、蔬菜、生猪、龙虾、草莓、茶叶、水产、乳品、家禽、坚果加工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每新增200万元奖励1万元;对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无基数的新投产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县市两级验收审核、局长办公会、部门联合会审等程序,确定20家拟奖补企业,现将奖补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6月18日—6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3538470)反映,业务咨询请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0551-63538457)
附件:“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奖补信息公示表.doc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