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1年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发改重点〔2022〕457号)要求,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袁园、市林园局孙祺、庐阳区发改委郑波、肥东卢阳泉、新站高新区经贸局刘煜昕为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向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538411(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
邮寄地址: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邮政编码:230031。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