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合肥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br>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024/09/02 5.7k 阅读 97 点赞

具体问题

重点措施

目标任务

整改实

施主体

验收(监管)单位

完成

时限

1

合肥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相关部门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履行湿地保护职责不到位,一些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和习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林长制”考核关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相关要求。

2.组建湿地保护专家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研究,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培训,组织湿地保护志愿者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和宣传,统筹保护和利用,切实提升湿地保护能力和水平。

3.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湿地公园管理水平。

4.完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加强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建立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

5.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巡护制度,压实湿地保护属地责任。

6.常态化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时发现解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

坚决贯彻习和习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湿地保护职责。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督查办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合肥市一些领导干部和地方对湿地公园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湿地公园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存在畏难情绪。

1.加强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夯实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制订整改方案,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

4.全面梳理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湿地公园规划编制以及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等情况,修编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完善湿地公园规划、勘界立标和管理机构建设。

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落实湿地公园管理规定,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委督查办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2023年7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水产养殖的无序发展导致湿地破碎化,水体连通性较差问题,此次督察发现,巢湖市整改态度不够坚决,湿地公园内24户水产养殖问题整改工作无实质进展,缺少真刀真枪抓整改的实际动作。

1.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范围内共有24家水产养殖户,其中保育区9家,恢复重建区15家。2024年6月底前启动退出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4家保育区内水产养殖户退出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另外5家保育区内水产养殖户退出工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24家水产养殖户退出工作。

2.举一反三,对非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及巢湖一级保护区的5家水产养殖户进行规范管理。减少施肥、施药、投饵,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24家水产养殖户全部退出。

巢湖市委、市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

底

4

问题排查不深入。2023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林业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均要求排查湿地公园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合肥市仅上报排查问题2个,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督察发现,合肥市一些湿地公园内违反《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以及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问题频发。

1.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3.强化湿地公园日常巡护和管理。

完成湿地公园排查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湿地公园管理。

肥东县委、县政府,肥西县委、县政府,巢湖市委、市政府,包河区委、区政府,庐阳区委、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

底

5

问题排查不深入。龙栖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肥东龙栖地省级湿地公园内建设(翻建)广场游乐园、玻璃水滑道、民宿、停车场等经营设施。湿地公园管理用房建成后即用于“徽故里”饭店经营至今。该湿地公园内还存在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废品收购等不符合湿地公园功能定位的经营性场所。

1.拆除广场游乐园、玻璃水滑道、民宿,取缔、关停停车场、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废品回收等经营性场所。

2.取缔“徽故里”饭店违规经营行为。

拆除违规建筑,取缔违规经营行为。

肥东县委、县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底

6

问题排查不深入。庐江县违规在肥西三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内建设了新河渡口,该湿地公园批复面积1887.22 公顷,实际勘界面积仅为691.15公顷。

1.2024年完成对新河渡口评估论证,并按程序处置。

2.加强日常巡护监管并长期坚持。

3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重新勘界。

1.完成评估论证处置。

2.完成勘界立标,明确四至范围。

庐江县委、县政府,肥西县委、县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

底

7

问题排查不深入。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肥西三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设取水工程,此外,保育区内还存在废弃船只停泊问题。

1.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对保育区内废弃船只进行拖离。

1.完成审批手续办理。

2.完成保育区内废弃船只拖离。

肥西县委、县政府,庐江县委、县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

底

8

问题排查不深入。巢湖市华军新型建材厂在巢湖柘皋河省级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内违规填埋水塘。

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湿地水面,关停巢湖华军建材厂。

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巢湖市委、市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

底

9

问题排查不深入。巢湖山水水运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位于巢湖槐林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与湿地公园功能定位不符。

1.2024年,该公司货运码头立即停运。在《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前,按照湿地公园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管,符合自然保护功能分区要求。(合肥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拟整合为巢湖风景名胜区,目前方案已上报,待审批)。

2.2025年,强化日常监管,符合自然保护功能分区要求,及时跟进整合优化方案报批工作。

3.2026年,强化日常监管,符合自然保护功能分区要求,货运码头按照批复的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处置。

符合自然保护功能分区要求。

巢湖市委、市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

底

10

问题整改存在反弹。《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规定:“保育区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有群众投诉反映“龙栖地湿地公园核心区内违规投饵养鱼”问题。同年12月,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出具验收意见,同意该问题验收销号。督察发现,肥东龙栖地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内仍有投饵养殖鱼塘1473.21亩。

立即取缔龙栖地湿地公园内投饵养殖鱼塘的投饵设备和增氧设备,开展土地流转和退养工作。

湿地公园保育区违规养殖问题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肥东县委、县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

底

11

违规养殖问题较为突出。肥东管湾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现有投饵鱼塘213.72亩。

1.2024年年底前取缔其投饵设备和增氧设备。

2.待二轮承包到期(2025年12月)后完成土地回收,不再对外续包。

湿地公园保育区违规养殖问题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肥东县委、县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年底

12

违规养殖问题较为突出。肥东龙栖地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有2家垂钓中心,占地138.06亩,垂钓中心将池塘周边路面硬化,并在水塘内铺设防水膜,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

1.取缔保育区内2家垂钓中心。

2.破除并清理池塘周边路面硬化,移除水塘内防水膜。

3.完成土地流转和退养工作。

湿地公园保育区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肥东县委、县政府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底

13

违法排污问题依然存在。巢湖市槐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远超设计限值,部分无法处理的高浓度污水直接溢流至巢湖槐林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通过石茨河进入巢湖。经统计,2023年12月期间,每日有近2000吨污水溢流。现场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223毫克/升、21.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0.2倍和20.5倍。

1.立即对冒溢渗漏区域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增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该区域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集镇雨污管网全面排查整治,雨污分流到位,污水得到全部收集处置。

2.加快推进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施工,确保2024年7月底前完工。(项目中含新建集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500吨/日)。

3.常态化开展湿地巡查,依法依规对巢湖市槐林湿地养护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冒溢污水区域整治到位,无污水直排;槐林镇集镇污水基本得到收集处置。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完成。

巢湖市委、市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