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合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作为重要目标,围绕打造阳光透明诚信规范的有为政府,法治护航发展、保障改革、滋润民心功能高效发挥,为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合肥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连续第12年位居第一;合肥市、长丰县、高新区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全市4家单位和3名个人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表彰。
一、突出法治的增效护航作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出台《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夯实制度保障。设立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若干举措》,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一业一证”改革,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17项,助力自贸试验区发展。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开办“分段办”,构建“材料最少、流程最优”审批新模式。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发展六项清单(2021年修订版)》。揭牌运营中国(合肥)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深入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市政务失信治理对象清单实现清零。
(二)打造智慧化政务模式。积极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注量达30万。在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智慧办事项31个。完成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证照应用功能开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层级通办”、“一网通办”。创立“办不成”反映窗口,接待群众2169人次,受理群众诉求281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深化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服务,建成长江经济带跨省通办专区,上线16个事项异地可办。与淮南市实现自助端、窗口端“跨市通办”。“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功能充分发挥,办件200余万件。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不见面办理”,“登记财产”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将全市25条热线归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三)打造便民化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关于优化公证服务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等制度,解决办理公证“难、慢、繁”问题。筹建完成网上赋强公证系统“赋强通”平台,提供一站式公证解决方案。配合“新政八条”同步出台《商品住房公开销售摇号资格、选房排序现场监督公证规则(试行)》,29家房地产企业参与摇号,其中,资格摇号74374人参与,选房摇号8692人参与。推出自贸试验区内仲裁案件特色服务。聚焦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项目11个、县级项目41个。
二、突出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一)谋划法治合肥建设定目标。出台《法治合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合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涵盖法治建设各方面,形成“十四五”时期合肥法治建设的“两规划”、“两方案”,顶层制度设计更加健全完善。
(二)小切口地方立法显成效。聚焦民生推进11部法规规章制定实施。认真做好《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小切口”立法调研、立法协商、立法争议协调等工作。全面推行法规规章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制度,征求意见建议达1400余条。实行立法项目草案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
(三)高质量文件管理有力度。依托市法制监督平台,构建上下贯通、覆盖县(市、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系统,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市直部门8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审查,提出意见380余条,登记编号80件;备案审查县级规范性文件45件,提出意见80余条、下发书面整改函2份、予以备案35件。对69部规章和52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清理,并完成专项清理。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突出法治的程序保障作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着重抓好决策程序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决策程序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着重抓好决策风险防范。围绕房地产调控、招投标改革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审查市政府文件273件,提出审查意见400余条。依法处理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股权投资等重大涉法事务383件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全年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00余件次,全市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提供法律意见150余条,参与起草文件和法律文书200余件。
(三)着重抓好应急领域决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快速、全力、精准处置疫情,以最小代价取得最佳效果。城市生命线“清华方案·合肥模式”在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上被点名肯定,并向全国推行,成功预警防范突发险情6000余起。
四、突出法治的监督制约作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改革创新提效能。逐项梳理50家单位的1861个行政事项,对全市第一批593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完成线上线下流程再造及模板公示,办件量50余万件。市直43个单位完成保留证明事项动态调整与公示,27个单位实现“零证明”,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在税务、市场监管、文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二)执法监督有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信息1.3万余条,音像记录设备应配尽配,全市法制审核人员666人,启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400余人次,参与法制审核20余万件。采取随机查、重点查、交叉查、跟踪查等方式全面体检执法案卷。制定重点领域“两法衔接”案件移送罪名目录和证据移送标准,印发工作指引和文书格式,网上移送“两法衔接”案件231件。全面执行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三)综合监督成合力。深化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权力事项办理结果信息37142条、行政处罚决定书3万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6000余份。抓好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9件。全国首创的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不断升级,推行现场公议模拟演示,公议活动程序化、规范化,全年公议案件1269件,公议满意率达100%。建立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和线索成果共享机制。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服务窗口监督,49个市直部门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处室以及二级机构70名负责人参加“满意处长群众评”。
五、突出法治的社会防护作用,高效联动化解矛盾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合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针对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撰写专报类调研信息,推动改革进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市政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9件,准期结案率100%。
(二)行政应诉工作质效稳步提升。着力补齐短板,深化府院协作,健全工作机制,采取组织旁听庭审、加强应诉培训、细化考核指标等措施,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应诉案件1913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29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扭转“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局面。
(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运行。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全年办理仲裁案件2262件,累计涉案标的达54.7亿元。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8.51万件,调解成功率96.7%。组织“四员一律”进社区,创新开展“三所一庭”调解,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力军作用。印发《合肥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推进行专调解、“警民联调”、访调和诉调对接、律师化解等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的整体效果和合力。发挥信访专班专业特长,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妥善解决。
六、突出法治的标杆示范作用,统筹推动重点工作
(一)全员参与争创全国示范。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各项创建申报工作做到早对接、早谋划、早动员、早提升、早准备,全面细化申报要求和责任分解,圆满完成申报阶段工作。广泛开展宣传,采取致全体市民一封信、拍摄宣传片、开展在线访谈、省级以上纸媒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全力以赴配合中央督察。市委主要负责人先后4次批示、调度和部署督察工作。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工作指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分重点任务“回头看”指引清单》、督察方案、督察要点及任务分解表,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在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督察期间,跟进掌握被督察对象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梳理并督促立行立改。
(三)全面覆盖提升法治素养。自上而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规范开展,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11批次177名非人大任命的市管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7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法治工作机构人员70余人次。市直单位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表现为:一是少数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尚需持续推进。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还存在风险评估不到位、公众参与形式还较为单一、决策全流程记录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四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抓提升,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方式方法。二是全面抓落实,大力推进顶层制度落地见效。贯通实施合肥市“两规划”、“两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主动认领分工,采取务实、高效的措施推动落地落实,加快建设服务型、智慧型法治政府。三是全域抓突破,切实做到对标对表争创示范。全力争创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积极组织各地各部门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创建项目和亮点工作的总结宣传、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四是全程抓规范,确保重大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的监督,做到决策全流程记录和规范管理。五是全速抓改革,持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法治协作,推动构建区域法治共同体。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行政裁决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