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年10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清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何洪春的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刘清、何洪春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刘清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86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