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瑶海区二十埠河、板桥河、小板桥河“一河一策”修编项目
2.项目内容:
对二十埠河、板桥河、小板桥河“一河一策”修编,对照水利部、安徽省、合肥市对河长制实施的相关要求以及上一轮“一河一策”方案中梳理的问题、制定的目标和拟定的任务措施,系统总结上一轮方案实施成效,查摆当前河湖在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长效管护等方面短板弱项;更新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科学制定年度治理目标、中长期管护目标,统筹生态修复、污染治理、防洪安全、智慧管护、水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确保方案贴合实际、靶向精准、务实管用。
3.合同完工时间:以通过方案正式印发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服务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须知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最高响应限价120000元。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且仅有唯一一个报价。
(三)报价资料包括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资历;
4.报价单。
以上资料除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外,其余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且用材料袋统一密封,封面上加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四、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次询价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首先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即确定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
1、本项目询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允许供应商补充询价文件要求的资料。
2、有效供应商不满足3家时,该项目询价失败。
3、评审过程中,如果询价小组一致认定供应商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说明,若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4、由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由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予以公示。
5、本项目供应商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
6、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候选人,我局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若出现2家及以上家数报价相同,且所报价格均为最低价,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投标人。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6年11月5日17:30前将报价资料报送至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瑶海区郎溪路与慈湖路交口公共卫生服务大楼7楼715室)。
联系人:康健,联系电话:64495368
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