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合肥市妇联公共服务清单

2022/12/21 1.4w 阅读 535 点赞

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单位)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2021年本)》即行废止。

附件:1. 合肥市妇联公共服务清单

2. 合肥市妇联公共服务指南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合肥市妇联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合肥市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

合肥市妇联维权信访部

2

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合肥市妇联维权信访部

3

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推荐

合肥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

附件2

合肥市妇联公共服务指南

一、合肥市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的通知》(妇字〔2010〕36号):第三条加强对12338热线开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 安徽省妇联《安徽省妇联12338热线“两查一通报”制度》:第一条抽查方式即每年全国妇联、省妇联采取自行抽查或第三方抽查方式,分别就12338热线接通率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妇联维权信访部

三、服务对象

合肥市辖区内妇女儿童

四、申报条件

接待处置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妇女侵权投诉,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婚姻家庭纠纷等咨询服务。

五、申报材料

接受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来电来访;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服务流程

1.致电12338妇女维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键:省妇联请按1,合肥市妇联请按2(合肥市妇联2级语音导航:肥东县妇联请按1,肥西县妇联请按2,长丰县妇联请按3,庐江县妇联请按4,巢湖市妇联请按5,瑶海区妇联请按6,庐阳区妇联请按7,蜀山区妇联请按8,包河区妇联请按9,市妇联请按0,重听请按*,返回上一级请按#),接通后提出服务诉求。

2. 工作人员登记台账—分级处置—回访

七、办理时限

按照“接诉即办、马上就办”原则,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益服务、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A座1023室

咨询方式:0551—6353769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8224

二、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000年开始,全国妇联与司法部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时间为“三八”妇女节前后一周,要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成为妇女教育和依法维权工作的知名品牌和成功模式。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妇联维权信访部

三、服务对象

合肥市辖区内妇女儿童

四、服务流程

“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围绕“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与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进一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办理时限

“三八”妇女节前后一周。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办公地址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A座1023室

咨询方式:0551—63537695

三、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皖妇〔2022〕5号)

2.《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合肥市妇联授予我市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开展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旨在全社会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女性精神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优秀女性和女性群体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巾帼力量。

第十条:在每年一次的集中表彰之外,对在重大事件、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和女性集体,符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基本条件,由推荐单位申报,市妇联研究批准后,可即时授予或追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

三、服务对象

合肥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国女性公民。

四、评选方式

1. 组织推荐渠道。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市直妇工委等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被推荐人(集体)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填报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妇联。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合肥市妇联党组审定。

2.社会化推荐渠道。在年度表彰总名额中拿出一定名额,通过本人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网络和新媒体发布征集启事,设立社会化推荐平台。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负责接受社会化推荐申报并对申报人情况整理汇总,按照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开评议,同时委托主管单位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对其政治、经济以及业绩表现等严格审核,确定建议人选、报合肥市妇联党组审定。

五、申请条件

1. 合肥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一)在合肥市生活、工作,年满18周岁以上的国女性公民。

(二)坚持用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五)一般应获得过县区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县区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六)合肥市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2. 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一)合肥市辖区内,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二)集体成员坚持用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一般应获得过县区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县区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六)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六、申报材料和要求

1. 填报登记表。各推荐单位需填报合肥市三八红旗手、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表内事迹500字、另附详细事迹2000字。

2. 填报汇总表。各推荐单位需填报合肥市三八红旗手、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以A4纸打印一份,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报并加盖公章。

3. 政审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征求属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单位等部门意见,申报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企业负责人(单位),须经当地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审查同意。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服务流程

1. 组织推荐合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 社会化推荐合肥市三八红旗手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通过“合肥女性”微信公众号、“合肥女性”小程序对外发布)

八、服务时限

当年通知文件中明确的办理时限范围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公地址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A座1017室

咨询方式:0551—6353768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822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