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有关规定,瑶海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红色档案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在瑶海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
(二)老党员、革命先辈后人以及群众个人留存的与瑶海红色历史相关的笔记、日记、书信、手稿、讲话记录、回忆录、奖状、立功证明、调查报告,有关文件的摘抄件或复印件,以及照片、题词、留言、签名、录音录像和各种有历史价值的实物等。
(三)以中国共产党奋斗历史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四)反映瑶海建区以来发展历程的新老照片。
(五)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区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并颁发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寄存。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档案馆代为保存的,区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在我馆保管利用。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说明事项
1、捐赠的档案必须内容真实、来源合法,照片、音视频等应为未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说明,包括名称、来源、时间或时期等。
2、经审核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本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予以保管和利用。
五、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红色档案具体事宜。
联系人:储修维 何思婉
电话:0551-64497902 0551-64497918
邮箱:752561881@qq.com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慈湖路与梅岭路交口东南
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