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的通知》(合商法〔2023〕51号)文件精神,现将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支持企业加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条款拟扶持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合肥市商务局机关党委进行反映,电话:0551-63538371,咨询电话:0551-63538366。
合肥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7日
| 序号 | 业态 | 申报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免申即享金额(万元) | 是否合格 | 是否优秀 | 事实依据 | 审核金额(万元) |
| 1 | 超市 | 安徽生鲜传奇商业有限公司 | 支持企业加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 《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第十五条款“支持企业加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对企业销售全程可追溯产品的数量占比等开展综合考评,分档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 | 45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101.01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超市业态第1名。 | 45 |
| 2 | 超市 |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35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100.66分,优秀等次,考核名次为超市业态第2名。 | 35 | ||
| 3 | 超市 | 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85.81分,优秀等次,考核名次为超市业态第4名。 | 10 | ||
| 4 | 菜市场 | 安徽乐活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95.05分,优秀等次,考核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1名。 | 30 | ||
| 5 | 菜市场 | 合肥百大合家悦菜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92.48分,优秀等次,考核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2名。 | 20 | ||
| 6 | 菜市场 | 合肥市蜀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9.86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3名。 | 10 | ||
| 7 | 菜市场 | 合肥华农汇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6.00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4名。 | 10 | ||
| 8 | 菜市场 | 合肥华府骏苑农加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2.12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5名。 | 10 | ||
| 9 | 菜市场 | 合肥市红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1.18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6名。 | 10 | ||
| 10 | 菜市场 | 合肥绿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1.14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7名。 | 10 | ||
| 11 | 菜市场 | 合肥市姚公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78.89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8名。 | 10 | ||
| 12 | 菜市场 | 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72.96分,优秀等次,名次为菜市场业态第9名。 | 10 | ||
| 13 | 批发市场 | 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 | 5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7.03分,优秀等次,名次为批发市场业态第1名。 | 50 | ||
| 14 | 批发市场 | 合肥周谷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4.01分,优秀等次,名次为批发市场业态第2名。 | 40 | ||
| 15 | 批发市场 | 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 3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3.51分,优秀等次,名次为批发市场业态第3名。 | 30 | ||
| 16 | 批发市场 | 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 3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1.51分,优秀等次,名次为批发市场业态第4名。 | 30 | ||
| 17 | 配送 | 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35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104.51分,优秀等次,名次为配送业态第1名。 | 35 | ||
| 18 | 配送 | 安徽丽捷食品有限公司 | 15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6.56分,优秀等次,名次为配送业态第2名。 | 15 | ||
| 19 | 配送 | 合肥天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4.32分,优秀等次,名次为配送业态第3名。 | 10 | ||
| 20 | 配送 | 安徽文杰敏锐食品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9.06分,优秀等次,名次为配送业态第4名。 | 10 | ||
| 21 | 屠宰 | 合肥春然食品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7.00分,优秀等次,名次为屠宰业态第1名。 | 10 | ||
| 22 | 屠宰 | 安徽新安食品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3.50分,优秀等次,名次为屠宰业态第2名。 | 10 | ||
| 23 | 屠宰 | 合肥市板桥生猪定点屠宰厂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93.00分,优秀等次,名次为屠宰业态第3名。 | 10 | ||
| 24 | 屠宰 | 合肥经发食品有限公司 | 10 | 是 | 是 | 根据《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合商秩〔2023〕184号)《关于实施<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政策条款兑现考评办法>的补充细则》,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运维单位)对企业考核周期内上报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依据进出场数据量、有效数据、进出平衡、可关联数据、全程可追溯占比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排位,该单位考核87.00分,优秀等次,名次为屠宰业态第4名。 | 10 | ||
| 合计 | 470 | 4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