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平台建设,不断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持续加强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常怀廉洁敬畏之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采取党建共建、业务交流、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擦亮“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招牌底色,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
二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一标一审”原则,组织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重点项目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持续巩固提升我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
三要持续提升交易效率。全力保障全区重点项目交易,标前主动沟通、靠前服务,标中精准对接、容缺受理,标后及时督促,确保合同公开履约反馈“零拖延”,压缩项目场内交易周期。
四要持续加强异地评标。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一体化发展,继续探索与长三角区域城市开展合作,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省市、跨行业互联共享。常态化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做好场所设施、网络环境、操作培训、隔夜评标评审等保障措施,降低专家被围猎的风险。
五要持续加强业务指导。以提升交易效率、畅通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为目标,进一步丰富培训指导方式,通过上门送政策、印发工作提示单、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操作指南进行解读宣讲,提升项目单位实操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