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赋能“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5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印发。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投资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
《管理办法》共7章40条,覆盖基金设立、运作、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明确政府投资基金的范围、总体要求和主要类型,推动合理规划基金布局,加强基金投向指导,精准服务安徽“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管理办法》的出台,核心就是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这三大原则,让政府投资基金真正成为撬动社会资本、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助推器”。
《管理办法》涉及四项创新:突出政策性定位,避免资金“撒胡椒面”式投入,通过重点投资领域清单,让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服务“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不干预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投资决策,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健全法治化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投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构建协同监管体系,依托数据共享平台,保障政府出资安全;强化专业化运营,考核结果与后续出资、管理费等挂钩,激励管理人把基金管好用好。
据介绍,政府投资基金按投资方向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导向,对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实施精准化、差异化倾斜支持。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允许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鼓励收益向社会资本让渡,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可放宽至20年,绩效考评周期延长至3~5年,匹配科技创新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不简单以单一项目或年度盈亏论英雄,让创投力量更加“敢投”“愿投”“能投”;可适当提高管理费计提比例,对管理较好的管理人给予奖励。(宋士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