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21年“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的通知》(合农[2021]47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择优支持一批2021年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不超过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立项、县(市)区初验和三级公示,市级组织第三方验收、局长办公会、部门联合会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拟补贴的涉农企业和资金。现将2021年度“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6日—3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业务咨询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
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38470
咨询电话(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0551-63538564
合肥市2021年度“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拟奖补项目公示表.xls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