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道管理,保障河道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组织力量,完成了三十埠河瑶海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三十埠河瑶海段,河道长度1.720千米,左右岸外缘边界线合计长度2.905千米。
(1)左岸(无堤防段)
起讫地点:自三十埠河(肥东、瑶海交界三十埠社区东)~三十埠河(肥东、瑶海交界龙塘社区东),划界标准:以河道上开口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长度1.185千米,外缘边界线长1.185千米。
(2)右岸(无堤防段)
起讫地点:自三十埠河(肥东、瑶海交界三十埠社区东)~三十埠河(肥东、瑶海交界龙塘社区东),划界标准:以河道上开口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长度1.720千米,外缘边界线长1.720千米。
二、管理主体及主管部门。
管理主体:瑶海区农林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